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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全解析
  • 发布时间:2025-07-31 浏览次数:27次 作者:英航人力

    2025 年 月 日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山城百姓带来了更完善的医疗保障。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解读重庆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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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人群与病种范围

    重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患特定门诊特殊疾病均可按规定申请报销。病种范围统一规范,共53 种。一类病种 14 个,如慢性肾衰竭血液净化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等;二类病种 39 个,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甲亢、冠心病等常见慢性病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限申请慢性肾衰竭血液净化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血友病这 种;随单位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申请一类和二类病种。

    二、申请流程

    参保人遵循自愿申请、全市通办原则,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门诊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及病史资料前往诊断医疗机构,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要带上双方身份证明。诊断医疗机构依据标准诊断,符合条件的将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即时开通待遇资格。若对诊断结论有异议,可在60 日内向相关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三、报销标准

    报销标准区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方面,一类、二类门诊特殊疾病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一致,年度内按就诊医疗机构最高等级分别计付一次。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特定种疾病报销比例与随单位参保人相同;随单位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部分疾病年度累计统筹基金支付在 3.7 万元及以下,报销 90%3.7 万元至 4.7 万元之间,报销 100%,其余一类、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80% ,年度累计基金支出超 4.7 万元,由大额基金按 100% 比例报销。居民医保中,一类门诊特殊疾病起付标准与住院一致,年度内按就诊医疗机构最高等级分别计付一次;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在各级医疗机构均不计门诊起付标准,住院按住院规定计付起付标准。一类、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均按就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结算 。居民医保中,取得一类门诊特殊疾病资格的儿童、大学生,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有额外增加;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实行限额报销,普通居民和大学生限额不同,患多种二类疾病,限额会增加。

    了解这些政策,能让参保人在面对疾病时,更好地利用医保减轻经济负担。若想了解更多详细内容,可前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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